本网讯(通讯员 朱婷)疫情当头,全民居家隔离。武汉的彭先生已在家隔离二十多天,无法回到海南工作岗位,其在澄迈法院申请执行到的47130元执行款,也未能前来申领。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彭先生是武汉人,常年在海南从事建筑工程行业,2018年因一起工程纠纷起诉到澄迈法院,胜诉后于2019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办案人员的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同意在2020年1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完47130元案款。彭先生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安心回到老家过年。而后被执行人如约履行了和解义务,法院联系彭先生可来办理领款手续。本以为春节过后能回到海南向法院提交材料,谁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武汉封城,全国进入战“疫”状态,隔离在家的彭先生因为无法提交材料申领款项心急如焚。
考虑到当前特殊情况,承办法官主动使用工作微信添加彭先生账号与其进行视频通话,核查其身份信息,了解其健康安全情况,并通过网络发送申领案款材料给彭先生,指导其填写内容、签名捺印,确认其操作无误后保留视频通话记录,向财务及院领导说明本案特殊情况,为其顺利办理了案款申领手续。
防疫不妨案,执行不打烊。澄迈法院通过微信、电话等“无接触”方式,为当事人继续执行,既保护了当事人生命健康及公共卫生安全,又保障执行工作不停滞,做到防疫执行两不误。
[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