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微)往日的执行法官,风里来,雨里去,保障判决执行,守护司法权威。如今,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现场执行受阻、委托执行受限,琼海法院执行干警仍坚守执行一线,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2月12日,琼海法院执行干警运用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郑某的银行账户存款并强制扣划151000元执行款,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原告杨某钊与被告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琼海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郑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某钊支付借贷款500000元本金以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郑某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2017年9月,原告杨某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对本案进行网络查控,经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银行账户存款已由其他法院进行冻结,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其法定义务且不配合案件的执行,法院只能依法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该案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月12日上午9时,执行局许局长收到申请执行人杨某钊发来的短信,称其发现被执行人郑某名下的某建设银行账户上有150000余元存款,请求法院进行冻结并用于执行还款。收到短信后,许局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本院书记员对举报的线索进行认真地核查,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某建设银行账户内确有151000元存款。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法院立即启动扣划程序并于10时许成功将被执行人郑某的银行存款151000元强制扣划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扣划工作完成后,许局长立即与申请执行人杨某钊取得联系,向其反馈法院已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日后会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将执行案款划拨给他。申请执行人向许局长连连道谢,并对疫情期间高效执行的法官表示满意和赞赏。
疫情防控期间,琼海法院会持续加大网络查控力度,每天对有条件网上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查控,反馈信息第一时间告知案件承办人,便于其及时作出相应措施,保证申请人合法权益不因疫情影响受到损害。
法官提醒:疫情期间,法院线下执行工作一定程度受阻,但相关线上网络查控工作、线上和解等工作仍正常开展;企图利用疫情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也将被严厉查处;当事人可以通过海南移动微法院平台与执行法官进行线上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案件进展。
[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