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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审理两不误 海南屯昌法院远程开庭审理交通事故纠纷

2020-03-05 09:30:21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许莹)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南屯昌法院积极响应省委、县委和上级法院防疫号召,暂停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线下诉讼也按下了“暂停键”。面对疫情期间当事人不便出门无法参加诉讼的困境,屯昌法院开启了“远程诉讼”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线上开庭等方式开展诉讼活动。3月3日,该院利用微信“出庭”小程序远程开展了一起庭审活动,实现了“零接触”安全办案,以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疫情防控的双到位。
  
屯昌法院远程开庭审理交通事故纠纷
  据了解,此次远程开庭的案件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卢某强在驾驶由另一名被告卢某所有的小型客车途径屯昌县黄屯线路段时,因违反交通规则碰撞到相对方向由原告吴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造成两车均有损坏以及原告吴某受伤住院,经当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处理后,因对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费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吴某将两名被告诉至屯昌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原告因该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告于疫情爆发前起诉)。
  
  法院立案受理后,面对原告提交的诸多证据和法院调取的证据,民事审判庭的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但与此同时处于防治疫情的特殊时期,当事人不能来到法院面对面参加庭审质证,为不拖延案件审理进程,保障当事人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落实,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微信“出庭”小程序远程开庭组织双方质证。
  
屯昌法院远程开庭审理交通事故纠纷
  庭审当天,屯昌法院办公室技术人员与承办法官一同调试好了设备,针对被告不熟悉线上操作流程的问题承办法官也进行了耐心的讲解说明。待所有准备程序就绪后,分处异地的法官、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依托“出庭”小程序中的“云上法庭”实时对话,双方当事人依次对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在法官与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整个庭审质证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同步录音录像,40分钟内质证程序就顺利结束。在对电子笔录进行签名确认时,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用自己的手机就能够进行电子签名,极大方便了诉讼。
  
  下一步,承办法官将结合该案质证情况进行案件的进一步审理。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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