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文雯)“多亏了郑股长,我家闺女今年的新生儿‘落地参保’才得以顺利办成!”3月4日,保亭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接到了一通特殊的电话,里面满是再次成为奶爸的林家平的感谢话语。
记者从林家平处了解到,他的宝贝女儿是2019年10月30日出生,当时自己忙着农活和照顾妻儿,加之新冠肺炎疫情来得突然,一时间竟忘了新生儿“落地参保”时间。
2月19日,林家平急匆匆从保亭县什玲镇赶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却被告知按照2020年1月1日新执行的《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女儿出生至今已超过90天,不能补办参保手续。正焦头烂额时恰逢正在办税大厅值班的社保股股长郑德卫同志经过,郑德卫详细了解情况后主动提出帮忙联系县医保局解决此事,并让他安心回家等消息。
让林家平没想到的是,2月20日一早便接到了“疫情防控期间特事特办”的好消息。2月21日办税服务大厅窗口就帮忙受理完成,如此神速贴心的服务让林家平赞叹不已。
据保亭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郑德卫介绍,林家平的女儿出生时(2019年10月30日)适用的是2014年9月23日印发的《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即“新生儿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出生当年保险费的,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至出生次年12月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但2019年11月15日印发的《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琼医保规〔2019〕1号)规定:“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含90天)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参保手续”,且2020年1月1日起使用新的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该新生儿出生时间和办理参保时间正好处在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政策新旧更迭时期,如果用新办法去解决老问题会影响到居民基本医疗权益。
另外,考虑到疫情突发、春节假期延长等特殊因素影响了办理业务时限,若现在不能参保,需到2020年9月份开征才能参保和享受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那么新生儿就无法享受2020年度的医保保险待遇。所以,为了保障居民基本医疗权益,郑德卫股长立即与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协商,并向省医保局寻求政策支持,得到疫情防控期间特事特办的政策指导,真正解决了林家平女儿新生儿落地参保的问题。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