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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模式 助力集中管辖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五项措施做好交通事故案件集中管辖工作

2020-03-06 09:49:22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海口市辖区法院涉金融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物业纠纷四类一审民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试点工作,龙华区法院作为海口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自3月1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集中管辖开始至3月5日,共集中受理了71件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调解结案15件。
  
  为保障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龙华法院严格按照要求,从以下五个具体方面着力:
  
  加强组织领导 凝聚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推进力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在民事审判庭下设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专门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具体实施工作。
  
钟文渊院长等与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曾雄等进行座谈
  在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实施前,2月28日上午,党组书记、院长钟文渊与审判委员会专委叶世宽到海口市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与海口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曾雄、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吴波和教导员刘洋针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实施开展进行座谈。
  
  整合多方资源 建立道交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整合与交警部门、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行业调解组织的多方力量,搭建“三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专业性优势前期介入,法院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实现各部门互联互通,促进交通事故纠纷的源头化解。
  
  依托技术创新 实现司法能力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制定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分工和职责,充分应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开展道交纠纷解决作为交通法庭主要工作模式和工作重心;设置调解前置程序并建立“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激励机制。
  
交通法庭法官到各个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开展“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
  道交纠纷原则上由交警或人民调解组织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提起诉讼。设立对成功调解并经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调解员进行奖励的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力量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简化法律文书 提高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处理效率
  
  统一裁判文书格式,推行交通事故纠纷要素式裁判文书,做到简案简写、繁案精写,并实现裁判文书的在线生成和电子送达,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司法需求。
  
  扩大宣传推广 “一站式”服务便民利民
  
  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制作动画宣传片及网上操作指南图片摆放在各个交通事故处理窗口,提高“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知晓率。
  
“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操作指南宣传牌
  同时,加大对诉前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安排法官到各个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开展“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确保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路,力争使实现交通事故纠纷一网办案、快速处理。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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