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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统一领导 推进执行改革——海南法院首次开展下级法院执行局长向上一级法院报告述职工作

2020-03-06 17:37:06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王颖)3月6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辖区各中级法院、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长述职述廉视频会议。海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曾繁深出席会议,与政治部、执行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议组,现场对各中级法院和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工作及执行局长述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述职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海南高院听取中院执行局长述职述廉 黄叶华 摄
  据了解,建立下级法院执行局长向上一级法院报告述职制度,是海南高院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关于“建立下级法院执行局长向上一级法院报告述职制度”的部署要求,运用统一领导的管理模式,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管理职能,实行行政领导和司法监督双重职权并存的执行管理新体制,扎实稳妥推进执行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根据海南高院关于此次组织执行局长报告述职工作的要求,全省三级法院分层级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向中级法院报告述职工作已于3月3日按计划完成。
  
  陈文平指出,全省法院执行局局长要全面落实陈凤超院长对执行工作作出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执行工作稳步推进”的批示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更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积极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他强调,一是要狠抓质效推动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对照营商环境指标要求,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切实降低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要聚焦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案件的财产性判项执行,以及涉民生执行等重点案件,加大力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三效合一”。要用足用好“强制措施”这把利刃,达到有效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效果。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是要扎实稳妥推进执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落实执行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高院执行局着重强化行政管理和执行监督双重职能,由“管案”向“管人、管事、管案”相结合转变,依托执行指挥平台实现对全省法院执行人员、执行案件、执行装备的统一协调和保障;中级法院执行局要充分发挥上传下达的枢纽作用,在高院执行局的统一指挥下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组织管理,重点抓好辖区两级法院执行案件和执行力量的调配和调度;基层法院执行局要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决策,强化案件繁简分流,组建专项执行团队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要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执行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地方党委、人大报告执行联动工作的相关情况,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有效推动执行联动单位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转。要积极参与并推进构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执行财产和被执行人信息不准确、不全面,导致执行查控系统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的问题。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强化执行法治宣传,汇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强大合力。
  
  四是要坚持不懈强化执行队伍管理。建立下级法院调整执行局人员向上级法院执行局报批报备制度,下级法院执行局长的任免,实行事先报批制度,其他人员的调整,实行事后报备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干警比例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和书记员配备。加强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锻造一支勇于担当、纪律严明的执行铁军。
  
  [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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