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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琼海法院博鳌法庭利用微信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

2020-03-09 16:29:20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冯清艳)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了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诉讼工作有序开展,琼海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线上办案方式,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开展。近日,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博鳌法庭充分利用微信、电话等线上手段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被告麦某丰于2019年2月驾驶小轿车与原告李某雄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重伤。经交通部门认定,被告麦某丰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被告麦某丰拒绝向李某雄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因被告某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承保人,故原告将麦某丰及该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与人之间接触,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李某雄各项损失54484元,被告麦某丰向原告支付2000元补偿款,这起案件最终在“指尖”得到有效化解。
  
  与此案类似,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被告于2015年6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建筑面积264.21平方米的营业房租赁给被告,租赁时间为10年,被告阶段性支付租金。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19年8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合同款497417元,但其一直未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最大程度地降低当事人风险,承办法官向被告邮寄送达起诉状副本以及应诉材料,并通过微信了解被告的经济情况、履约情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交涉协商,希望双方能在疫情当前互谅互让、共克时艰。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支付尚欠租金,被告承诺之后会按合同履约租金不再拖欠,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自疫情发生以来,琼海法院各审判执行部门积极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联系,积极调解案件或确定开庭时间,始终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努力做到线上办案不“打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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