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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纠纷多次打砸他人咖啡厅 海口一男子获刑7个月

2020-03-23 09:13:57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 王倩)因感情纠纷,男子多次打砸他人咖啡厅。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了解,2018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因与被害人吴某有感情矛盾就多次在吴某经营的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某咖啡厅处打砸财物。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437元。
  
  2018年7月18日0时47分许,被告人张某驾车到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某咖啡厅的公路边停放好后,便从车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根木棍打砸被害人李某停放在某咖啡厅门口处的一辆车牌号为琼A5XXXX的黑色丰田雷凌小轿车,打砸完后张某驾车离开现场。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车辆价值人民币5613元。
  
  2018年8月3日18时许,被告人张某驾车到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某咖啡厅门口停放好后,便下车手持一块石头对被害人吴某经营的某咖啡厅店面玻璃门打砸,导致该店的一扇钢化玻璃门被砸破碎,随后张某迅速驾车离开现场。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玻璃门价值人民币824元。
  
  2018年8月4日6时50分许,被告人张某再次独自驾车到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某咖啡厅店门口处,将一包事先准备好的鞭炮点燃并将鞭炮扔在店门口处燃放,同时手持石头将店面的玻璃墙砸破一个洞,随后张某迅速驾车离开现场。
  
  案发后,张某家属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对张某的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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