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倩)险些剐蹭起口角 ,海南一男子召集同伙当街殴打他人。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依法以被告人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了解,2018 年3 月14 日21时45 分许,被告人宋某与陈某(另案处理) 在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潮立方商场附近的一水吧喝茶,后宋某到潮立方商场停车场处骑电动车,险些与经过此处的被害人刘某发生剐蹭。
双方口角几句后宋某回到水吧,向一起喝茶同伴的陈某提议要殴打刘某,两人同意后就离开水吧,从附近一店铺外各拿了一张橘红色塑料凳子,冲到潮立方商场门口刘某处。
陈某率先动手用椅子砸刘某,随后宋某和陈某一起用椅子打砸刘某头部、身体等多部位,在此过程中又有两名男子(身份不详,另案处理)加入一起对刘某实施殴打,导致刘某头部、手部多处受伤。
经鉴定,刘某伤致左颞顶部形成4.3cm缝合瘢痕,左外耳廓形成3.6cm缝合瘢痕,损伤属轻微伤。2019年7月12日,宋某一方向刘某赔偿道歉并赔偿其人民币三万元,获得刘某的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并赔偿被害人3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美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