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钟坚)记者1月15日从海南省消防总队获悉,2018年海南共发生火灾1173起,直接经济损失3631.5万元,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连续12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据了解,2018年,海南消防总队紧跟自贸区(港)建设大势,围绕“一高二电三屋四大”防控重点,全面强化消防执法和整治力度,共检查单位8.4万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3万处,使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实现了全省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同时,海南消防总队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措施,最大限度缩短消防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更好地服务海南新一轮改革开放。
在大力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和便民服务工作的同时,海南消防总队着眼提升队伍“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能力,持续强化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地震、山岳水域等5大类专业救援队伍。针对不同类型场所开展实战演练,先后开展城市大型综合体、船舶灾害事故、水域山岳和近海水域救援等实战演练11次,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此外,海南消防成功处置了海口“8·1”仓库火灾、“12·24”东线高速169公里处18吨LNG槽车泄漏等灾害事故,圆满完成台风“山竹”等抗风抢险救援任务。据统计,去年海南消防队伍共接警出动5216起,出动执勤力量47685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6328人,抢救财产价值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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