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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法院看守所内开庭 战“疫”办案两不误

2020-04-15 18:13:08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林萍萍)为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健康权益和诉讼权益,4月8日,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诉讼参与人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海南省乐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在乐东县看守所,顺利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洪某明盗窃一案。该案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院首次进行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庭审现场
  据了解,2019年5月6日,被告人洪某明和洪某海(已判刑)翻墙进乐东黎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的该校男生D栋宿舍三楼,在三楼右侧走廊搜手机充电箱内找到两部正在充电的手机并进行盗窃,5月8日,被告人洪某明与洪乾(未归案)又一次翻墙进乐东黎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的该校男生C栋宿舍四楼继而盗窃两部手机。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
  
  当前,在全民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疫情结束时间尚未有明确期,但刑事被告人的羁押时间却有法定期限。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质效两不误,乐东法院党组成员郭仁东带领刑庭法官将庭审开进看守所,实现了疫情防控不放松,诉讼服务不打烊。
  
  开庭当天,乐东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看守所提前对开庭场所进行全面消毒、通风,在看守所大门口设立了检查登记点,对开庭的当事人及人民陪审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验证,并分发了一次性手套,为庭审做好全面的防控准备。经过前期细致的准备工作,在审判长有序组织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有条不紊地推进。经过40分钟,庭审顺利结束,由武警逐一引导当事人有序离开看守所,该案将择期宣判。
  
  将庭审开进看守所,是乐东法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下开展刑事诉讼活动的特别举措,能够有效避免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同时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继续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立案、审判及执行工作,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切实为乐东县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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