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晓博)4月23日上午,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原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廖首林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 陈艳 摄
据了解,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廖首林在担任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干冲德昌购物城消防设施设备完善改造工程项目、洋浦公共管廊安全防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洋浦公共管廊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8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廖首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廖首林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此次庭审洋浦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组织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职能单位40余人旁听本次庭审,同时邀请海南省广播电视台拍摄、录制廉政警示教育片。
[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