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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法院开展禁毒普法宣教活动 集中公开宣判三宗贩卖毒品案件

2020-04-24 18:11:28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李晓星)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推进禁毒专项斗争,贯彻落实省委、省高院关于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的工作部署,4月24日,海南省陵水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3宗贩卖毒品案件,5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期。
  
公开宣判现场
  此次公开宣判共设置两个场地,一是陵水法院第一审判庭,共有干部群众约40人参与了现场旁听;二是黎安镇政府多媒体报告厅,来自黎安镇各村的干部群众100余人通过网络同步观看了庭审直播。
  
黎安法制宣讲活动现场
  宣判完毕,法官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律释明和法庭教育,分析了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黎安镇政府报告厅内,法官助理同样以三宗宣判的贩卖毒品案件为例,向旁听的干部群众进一步介绍了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的重要意义和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分析了毒品犯罪现状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并针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进行毒品犯罪预防和全民禁毒进行了引导。
  
  据了解,被告人邢某范与周某通过手机聊天软件互加好友,聊天过程中向周某透露其有冰毒出售。2019年9月7日中午,邢某范与周某约定在海南省乐东县黄流镇某酒店门口交易,当晚,邢某范将其从上家处以800元购得的1小包冰毒放在皮卡车副驾驶座的脚垫下,驾车搭载被告人邢某琼一同前往交易地点。次日凌晨,邢某范、邢某琼到约定地点与周某完成交易,收取周某微信转账2800元,并向周某索要300元现金作为邢某琼的辛苦费。邢某范、邢某琼随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并查获1小包净重0.265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及300元现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邢某范、邢某琼贩卖毒品1次,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邢某范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邢某琼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邢某琼、邢某范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一年一个月,二人均并处罚金8000元。
  
  据悉,被告人卢某红、刘某春均为吸毒人员,二人均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并强制隔离戒毒;卢某红曾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刘某春亦曾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先后五次被判处刑罚。
  
  2019年9月23日14时50分许,吸毒人员张某旧电话联系被告人刘某春购买300元的毒品,刘某春联系被告人卢某红约购毒品。当日19时30分许,张某旧在乐东县抱由镇步行街处交给刘某春300元并商定其中100元的毒品作为刘某春的酬劳。随后,刘某春驾车到抱由镇山荣村从卢某红处购得300元的毒品3小管,将其中1小管毒品吸食后便约张某旧在抱由镇步行街德克士炸鸡店内交易。当日20时30分许,刘某春在德克士炸鸡店内将2小管毒品交给张某旧,并被公安民警抓获,同时查获该2小管毒品及刘某春的手机。
  
  经称量及三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该2小管毒品共净重0.036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2019年9月25日15时许,吸毒人员刘某坚联系被告人卢某红求购毒品,双方约定在乐东县抱由镇山荣村橡胶林的三叉路口交易,卢某红贩卖1小包毒品给刘某坚,得款100元。2019年9月27日,公安机关在卢某红住处将其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毒品11小管、手机1部。经称量及鉴定,查获的11小管毒品共净重0.144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红贩卖毒品2次,被告人刘某春贩卖毒品1次,二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二被告人均系累犯及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被告人卢某红对指控其第一起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均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卢某红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人李某强原系某物业公司聘用并派遣至医院的保安,2019年6月期间,李某强四次贩卖毒品给陈某壮:其中2019年6月15日下班后,李某强在陵水县党校围墙附近贩卖一包毒品海洛因给陈某壮,得款1200元;6月20日上班期间,李某强不在岗,其又在“欢乐九九”KTV附近贩卖一包毒品海洛因给陈某壮,得款400元;6月23日下班后,李某强在“欢乐九九”KTV附近贩卖一包毒品海洛因给陈某壮,得款500元;6月24日,李某强在上述地点贩卖一包毒品海洛因给陈某壮,得款300元。2019年8月17 日,被告人李某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永强贩卖毒品给他人4次,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永强到案后就最后一起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可以适当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4000元。
  
  此次毒品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是陵水法院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的禁毒普法宣教活动,也是陵水法院落实普法责任开展的系列普法活动之一。黎安镇的活动现场,陵水法院干警提前布置了禁毒和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法律知识展板,向参加活动和过往的干部群众发放禁毒、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00余册,展示了禁毒专项斗争的成果,彰显了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陵水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活动,履职尽责,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判处毒品犯罪,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坚持打防结合,在震慑毒品犯罪分子的同时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为平安陵水建设贡献力量。
  
  [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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