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海南琼中检察院召开团支部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

2020-04-27 09:44:02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姚智鹏 符文慧 郑晓萍)4月24日上午,共青团琼中县人民检察院支部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在县检察院三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大会讨论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共青团琼中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第一届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三人。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傅剑平同志,县团委副书记王琪琪同志,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春宏同志出席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中拉开序幕,县团委副书记王琪琪同志宣读共青团琼中县人民检察院支部成立批复。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傅剑平同志对团支部的成立表示祝贺,对共青团琼中县委对我院团支部组建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对团支部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讲政治作为团支部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立脚点。不断增强全院青年团员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通过院团组织,更好地把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二是要把加强学习、增强合作作为团支部工作开展的着力点。充分发挥自身的长处,树立好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艰苦奋斗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只争朝夕”的工作激情,凝心聚力推动团支部建设不断向前、向上发展。三是要把创建、创新活动载体作为团支部开展工作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组织优势,努力在方式、方法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多开展富有检察特色的主题活动,将“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作贡献”活动精神、路志强检察长的“六爱”队伍建设理念等融入到单位文化活动中,切实帮助团员青年提高综合能力、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全面发展,为琼中检察贡献力量!
  
  第一届团支部书记符文慧作任职表态发言:“我会认真履行好团支部书记的职责,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积极听取青年干警的意见与建议,研究安排好团支部的工作,为我们的团组织负责,为我们的青年干警负责。”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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