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纪琳)近期,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法警大队接到一当事人反映,一诈骗案件嫌疑人正在该院第六法庭参加庭审,当事人称该案已在公安机关立案并已拨打110报警,请求该院法警控制该涉案人员。
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波得知该情况后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公安机关证实了报警内容,但由于公安警力正在出警,暂时无法赶到现场,请求龙华区法院法警大队先行控制,公安机关将尽快协调警力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后,法警大队立即派出警力前往第六法庭布控,到达现场后发现庭审正在进行,该嫌疑人是庭审的被告人,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警队决定在法庭外蹲守,待庭审结束后对诈骗嫌疑人进行控制。

上午11时,庭审结束,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波立即将该情况告知承办法官,同时安排干警苏明程、陈英杰、陈小曼对该涉案人员进行控制,并协助书记员完成双方当事人签署庭审笔录等庭审后续工作。随后公安机关干警赶到现场,证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后,将该诈骗案件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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