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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温情 护航成长 ——海南澄迈检察院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0-04-29 17:25:57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李月云 潘在能)“感谢检察官,给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争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4月24日在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决定时上演的温情的一幕。
  
  据了解,2017年5月,王某传在澄迈县某水吧喝茶时被几个青年男子殴打,于是联系朋友吴某政携带刀具准备实施报复,却误认被害人邓某志将其砍伤致轻伤二级后逃离现场。两人分别于2019年3月4日、2020年1月2日投案自首。
  
  该案移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王某传、吴某政所在的村委和家人,了解到两人平时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父母具备监管条件。同时,在审查案卷时发现两人在本案之前无违法犯罪记录,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4月10日,澄迈检察院未检部门邀请专业的心理老师给王某传、吴某政进行了面对面的心理测试和心理疏导,之后检察官还多次打电话与两人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自愿调解。
  
  最终,该院依法将吴某政由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于2020年4月24日对王某传、吴某政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宣布结束后,检察官对被王某传、吴某政进行了真诚而深刻的训诫,两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真诚悔过,同时法定监护人也都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孩子的宽大处理,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努力让孩子成为一个守法公民。
  
  澄迈县检察院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宣告不起诉,并引入社会力量助力未检工作,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理念。
  
  2020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件15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件14人,为5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工作。
  
  今后,澄迈检察院将充分贯彻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继续探索“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及问题未成年人的新方法、新举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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