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熊学定 杨斌)为贯彻落实海南省高院《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实施方案》精神,4月30日上午,王萍院长和龙卫东副市长分别代表海南一中院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工作良性互动机制若干意见》。海口市区两级司法局以及海口中院、海南一中院部分代表参加签字仪式。

据悉,从5月1日起,海口中院管辖的除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外的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由海南一中院管辖。
王萍院长指出,《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包括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案件协调制度、事先咨询和判后释明制度等8项内容,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是海南一中院与海口市人民政府依法开展行政诉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和指引。是落实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任务、探索建立司法与行政诉讼良性互动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法院和政府而言,意义重大。海南一中院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着眼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理念,坚决支持政府“多规合一”整体规划,全面落实好“让利不让地”的司法政策,既要切实实现行政相对人利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又要依法维护自贸港建设总体规划的完整性。同时,要充分发挥司法智慧,在支持政府新一轮整体规划发展与支持当事人合法诉求之间做好平衡,创新思维和方法解决难点问题,防止政策推行中损害海南营商环境的情况发生。
龙卫东副市长指出,在全省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是省高院今年的重点改革任务,也是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是落实改革任务的有效措施。龙卫东副市长就如何抓好《意见》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海口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意见》的规范和指引,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的力度。二是充分发挥审判对行政的监督作用,切实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建立好市区长应诉机制。三是加强行政机关与审判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发挥良性互动机制的效果。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