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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以上当事人主动异地管辖 海南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实施首日效果显著

2020-05-09 08:45:44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侯俊杰)5月1日,海南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正式实施。5月6日是改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从海南高院获悉,当天全省中、基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共39件,当事人主动选择异地管辖的30件,占比76.9%。
  
  据了解,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可以有效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于推进法治海南建设,营造海南自贸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是最高院“四五改革纲要”“五五改革纲要”的明确要求,也是海南法院2018-2020年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动改革,从2018年起,海南省高院在海口市四个基层法院实行“轮转式”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在此基础上,报请海南省委、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海南省高院决定将改革向全省推广,并于3月13日举办全省行政审判异地管辖改革工作会议暨实务培训班。
  
  根据高院统一部署,一个多月来,全省各级法院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与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行政机关的沟通,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改革内容,各法院之间也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交流,做好工作衔接,为实施改革打下了基础。一中院、海口中院专门成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进一步强化解纷功能。
  
  5月6日当天,全省各级法院均在诉服中心设置公告牌,安排专人引导释明。经过释明,绝大多数当事人主动选择了异地管辖,其中10位当事人选择跨域立案,均由当地法院代收诉讼材料并转交管辖法院。
  
  下一步,海南省高院将针对改革情况开展调研,尽快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改革向预期目标迈进。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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