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徐文亮)5月11日上午,海南省琼中县人民法院长征人民法庭庭长盘文京庭前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9年9月底,被告王某在长征镇镇马田水库从刘某和谢某某处承包了一段大约800米的土路,要改建成水泥路。原告潘某向被告王某提供了价值42089元的沙石和水泥等材料,工程竣工后,原告潘某于2020年1月18日与被告王某核账发现,被告王某尚未支付原告潘某材料款共计42089元,故起诉至法院。
盘文京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被告王某承认所欠材料款并表示愿意支付,但是现在资金周转不开,希望能够分期给付。经法官耐心调解,释明法理,原告潘某最终同意被告王某于2020年5月31日前支付部分材料款20000元,余款22089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付清。
据了解,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琼中法院积极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将和谐稳定的主线贯穿始终,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同时也为琼中法院的诉前调解和速裁案件的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