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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五指山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2020-05-13 18:02:56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朱少娟)5月13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为被害人及家属送上1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加强心理疏导,最大程度缓解了其身心痛苦及家庭压力。
  
  据了解,2019年11月16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王某某在五指山市市场路某奶茶店聊天,聊天过程中朱某某发现其前女友黄某某的好友陈某某也在该奶茶店内,因朱某某对黄某某不肯复合怀恨在心,想通过殴打黄某某的好友以逼迫黄某某与其复合。朱某某便向王某某表露要去打人的意向并问其是否愿意帮忙,随后叫陈某某出来,当陈某某走出店外时,朱某某强行将其拉往阴暗处,但被他人阻拦,朱某某一气之下便掐着陈某某脖子用力推向该店铺卷闸门,王某某便走到陈某某的面前,用右拳头朝陈某某头部击打,导致陈某某当场昏迷,造成陈某某两颗牙齿脱落、嘴角受伤。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
  
  五指山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受理该案过程中认为可能涉及到国家司法救助事项,并将案件材料移送至第四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经过审查了解案件情况,主动联系到陈某某的母亲,告知其申请司法救助的具体事项,并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第四检察部多次向其所在居委会及其打工的单位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陈某某是一名17岁的未成年人,目前还是名学生,在受到他人非法侵害后,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但因家庭困难,又未获得加害人王某某的全部赔偿,无力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经审查,陈某某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相关的规定,决定予以1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
  
  发放救助金的当天,案件承办检察官黄雄注重对被害人陈某某的心理疏导,引导被害人及其家人走出阴霾,积极面对人生,并叮嘱被人家属加强对陈某某的沟通和交流。最后,被害人陈某某的母亲对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救助表示感谢。
  
  据悉,五指山检察院始终积极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精神实质,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关怀,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司法责任,积极响应海南省检察院“四比”活动要求,以更一流的成绩打造一流的检察队伍,为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五指山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和控告申诉部门联动,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切实增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将司法救助与心理救助有机结合,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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