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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检察院狠抓“三个规定”落实 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2020-05-14 15:57:09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叶喆 林小慧)为有效防止不当干预、过问案件,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狠抓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文件落实,强化内部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今年1-4月,万宁市检察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件,均为过问检察办案情形。
  
  万宁市检察院将“三个规定”作为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组扩大会议、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反复学、重点学、深入学,传达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全体检察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做到逢问必录,确保“三个规定”执行到各个环节,落实到方方面面。
  
  同时,解读最高检《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针对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检察干警的思想顾虑,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执纪等方面,强调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明确如实填报对检察工作大局、办案工作、检察干警个人的积极意义,最大程度消除检察人员的思想顾虑。
  
  万宁市检察院通过分析该院过问检察办案记录,在人员类别方面,同事、熟人等占71.43%、其他占28.57%;在过问方式方面,来人过问的占57.14%,电话过问的占28.57%,微信过问的占14.29%;在过问类型方面,司法办案占100%;在性质方面,过问了解的占85.71%,反映相关情况的占14.29%。总体呈现“‘熟人’过问多、风险高”的特点。针对这一现状,该院加强对最高检公布典型案例的学习分析,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凸显了落实“三个规定”对检察人员履职安全的“铠甲”作用,更筑牢了廉洁司法的“防火墙”。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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