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14日上午9时至晚上21时,海南澄迈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以徐某存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了12个小时的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以来,被告人徐某存经常召集被告人王某朋等人一起,在海南省澄迈县中兴镇一带多次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形成了以徐某存为首,徐某何、王某朋等共计11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徐某存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以某公司租用旺商村土地时未向该村支付租金为借口,多次组织王修某等人通过砌围墙堵门、威胁、恐吓该公司工作人员等方式,对被害单位进行滋扰、阻拦,该单位为顺利开展工作,被迫向徐某存支付1.5万元。另外,该团伙还被指控开设赌场违法所得不少于3万元、故意伤害共致3人受伤、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事实。
根据上述指控,控辨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辨双方意见,将在合议后择日宣判该案。
据了解,澄迈法院法警大队为确保庭审任务顺利进行,在接到庭审任务后立刻组织召开全体法警工作会议进行周密部署,迅速制定警务保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警务保障要求和人员责任分为指挥组、押解值庭组、安全检查组和巡庭处突组,每组确定一名组长,责任到人。
除加强自身部署外,法警大队还积极向院领导汇报,争取公安调警协助;加强与刑事审判庭、执行局、人民法庭的沟通协调,主动了解案件情况以对警务保障计划进一步修改完善;积极与澄迈看守所、武警中队进行提前沟通协调,为押解工作优化流程;加强安全保障力度,将囚车驶入监所门禁内,确保被告人在上下囚车环节不出现任何安全漏洞,顺利完成了此次庭审保障任务。
[编辑:牛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