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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法院巧妙执结一起历经12年的终本案件

2020-05-18 17:47:07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崔磊)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巧妙执结一宗终本12年的老案件。
  
  2007年谢某以养殖急需资金为由向李某借款224000元,2008年法院判决谢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偿还李某224000元,但谢某逾期仍未履行生效判决。随后,李某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谢某此时已不知去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李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了谢某名下有一块土地登记信息的财产线索。收到线索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对,在确认谢某名下确有登记土地信息后,立即对该案恢复执行。
  
  因该土地可能涉及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问题,且谢某早已不知去向,执行法官经多方打听,找到了谢某的丈夫王某,并告知他法院准备启动对该土地的处置情况。得知这一消息的王某十分着急,向执行法官表示不希望该土地被法院处置,并愿意代谢某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但王某虽有代为履行的意愿却无一次性支付224000元的能力,只能分期每年向申请人支付3万元。
  
  这一方案遭到了申请人的否决,因为王某仅作为案外人,如其逾期未偿还,法院也无法对其采取任何措施。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
  
  此时,执行法官突然想到王某系中国人民银行某县支行的员工,其名下应有公积金缴存的记录,遂征求王某的意见,是否同意用公积金代为偿还借款。王某经再三考虑,表示同意,并告知法院其公积金多年未取,缴存的金额应足以偿还该案债务。
  
  在得到王某的确认后,执行法官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王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后,顺利提取其名下的公积金拨付给了申请人李某。至此,该起长达12年的老案终于圆满落下来帷幕。
 
  
  [编辑:牛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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