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少玲)5月26日上午,海南东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被告人李某超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据悉,被告人李某超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众对口罩等防护物资迫切需求的心理,在抖音内发布虚假销售口罩的信息实施诈骗。2020年2月13日-2月25日期间,3名被害人看到信息后添加被告人李某超微信号并向其求购口罩,后李某超假借出售口罩之名先后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2314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超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口罩出售的事实,利用网络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超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超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依法没收作案手机一部;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23140元,分别发还给3名被害人。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东方法院高度重视涉疫情犯罪案件审理,秉持“快审快判、从严从重”原则,不断加大打击涉疫情犯罪力度,用足用好法律,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