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康艺)5月29日上午,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对以王某才等7名恶势力成员及相关犯罪分子组成的犯罪集团涉嫌犯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3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以王某才为首的7名恶势力成员及相关犯罪分子十四年至一年不等刑期,追缴违法所得72万余元,完成了现阶段扫黑除恶“积案清零”工作,为推动全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零”攻坚战贡献了法院力量。

琼海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才自2006年开始在琼海市嘉积镇泮水地区以开设赌场为业,并利用非法获利通过组织聚餐娱乐、安排工作等方式拉拢王某庆、王某满、王某伟、王某平、王某武等社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犯罪团伙,自2015年以来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在琼海市嘉积镇泮水、里邦地区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逞强耍横,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多年来,该团伙在公共场所多次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29.4万元,以营利为目的、多次多地设置赌博机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活动违法所得累计达到72万余元。

琼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团伙涉案金额巨大,犯罪情节恶劣,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和开设赌场罪,应依法将其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予以严惩。
根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琼海法院依法判决以王某才为首的7名恶势力成员及相关犯罪分子十四年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共计26.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72万余元,依法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
据了解,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琼海法院始终坚持高度的政治站位,坚持强力扫黑、铁腕除恶、不枉不纵、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格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院长亲自指挥、亲自督战,办案干警坚持“白加黑”、“5+2”的工作状态,共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45人;审结“保护伞”案件1件1人,依法严判“王某才恶势力犯罪集团”、“王某财、李某丁恶势力团伙”、“符某彬、何某学恶势力团伙”、“高速路碰瓷恶势力犯罪集团”等7个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恶势力犯罪组织,严惩恶势力犯罪分子45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占91.11%;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重刑率为48.89%,判处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4年。
2020年是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为坚决打赢“积案清零”攻坚战这场政治战争、人民战争,琼海法院将继续以高度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加强与有关单位、部门的联动,为推动全省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零”攻坚战扛起法院担当,让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应有严惩,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为营造琼海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全力以赴。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