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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琼州海峡活体禽畜偷运 陈恒贵等人涉黑案二审开庭

2020-06-02 10:51:10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侯俊杰)6月1日,陈恒贵等人涉黑案二审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33名上诉人到庭参加庭审。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自2014年4月起,海南省停止输入省外活体肉用猪、牛、羊、禽类等动物。但海南人喜食新鲜现杀的肉类,因此海南本地的活体禽畜销售市场很大。为此,被告人陈恒贵、黎伟、王恒敬共同成立一个专门从事偷运活体禽畜入岛的组织,共有固定成员55人,其中组织领导者3人,骨干成员3人,积极参加者16人,一般参加者33人。该组织打通了一条从广东徐闻红坎、北港码头至海南海口麻余、东和码头的海上偷运通道,并网罗了一批打手充当“地下执法队”,以暴力、威胁、恶意举报等“软暴力”与“硬暴力”相结合的手段,对40名货主进行敲诈勒索,对其中的35名货主进行强迫交易,基本控制琼州海峡活体禽畜偷运行业,非法获利7400余万元人民币,并用于维持组织的运行和发展。
 

  该犯罪组织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陈恒贵负责疏通关系,黎伟负责联系货主、安排成员巡逻,王恒敬负责安排船只、对组织进行日常业务管理。其他成员有的在广东徐闻调度船只、车辆、过磅,有的在海口市新埠岛的东和、麻余等码头接应,有的在海口市和周边市县巡逻,举报不通过组织偷运的货主。为了加强组织管理,该组织向成员发放工资、夜宵补助和过节费,看望、慰问受伤的成员并发放慰问金,组织聚餐、娱乐以及提供宿舍给部分成员集中居住,并购置、提供车辆、钢管、辣椒水、GPS定位器等工具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偷运行为被执法机关查处时,安排成员投案顶包,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有的组织成员因私自偷运而被开除。
 

  2019年12月31日,海口中院一审依法判处该组织的领导者被告人陈恒贵、黎伟、王恒敬等3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犯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3人有期徒刑二十四年、二十二年、二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组织成员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判处充当该组织“保护伞”的海口市农业局原副局长兼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顾贫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0万元。一审判决后,陈恒贵等35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庭审前,合议庭专门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的部分程序性问题听取了部分上诉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本案的焦点问题充分听取了各上诉人的辩解理由及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了各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预计持续12小时,鉴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牛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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