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符文慧 郑龙)5月27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傅剑平来到该院扶贫点什运乡什统村委会道妙村,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宣布不起诉决定。

2019年2月12日,村民王某东与胞弟王某代在亲戚家中吃饭,因饮酒过量两人发生口角,王某东打了王某代一拳,并被王某代推倒。王某东回到家后,其儿子王某洞、王某发现父亲受伤气愤跑去质问王某代,遇上王某代的儿子王某敏、王某益,双方起争执并打闹起来。经鉴定,王某代与王某敏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东与儿子王某洞、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
作为案件承办人,傅剑平在办案过程中意识到,这不仅是一起简单的故意伤害案,最根本的是兄弟两人的矛盾,如果矛盾不化解两家关系就会愈加恶劣,案件的社会效果就会达不到预期。傅剑平决定到道妙村找这两亲兄弟好好“算算账”。
“第一,你们是亲兄弟关系,从小到大都没有打过架,兄弟间应该是互帮互助的,现在因为喝酒后一次争执两家闹成这样值得吗?第二,双方两个儿子都正值壮年,都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脱贫致富外出打工应该把精力都用在生产生活上,如果因为这个事情关进去了,家里的农活怎么做,家里的经济来源怎么办?这样做值得吗?第三,儿子都这么大年纪了,孙子也懂事了,我们不仅要教会孩子用法律保护自己,更要防止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只有自己遵纪守法才能潜移默化的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你们这次事件是给孩子的不好榜样,这样做值得吗?”
傅剑平提出的三个“值得吗”让双方当事人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王某东及儿子王某洞、王某主动向被害人王某代道歉,并承诺再也不会发生类似事件。
被害人王某代也坦言,并不希望哥哥王某东坐牢,希望检察机关对哥哥王某东及侄子王某洞、王某从轻处理。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