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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亭法院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实现扫黑除恶攻坚战积案清零目标

2020-06-03 18:31:40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莫掬岚)6月3日上午9时,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郑某文、郑某雄等10人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10人系恶势力犯罪,分别获十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至2000元不等。涉案人员家属等200余人旁听庭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起,被告人郑某文、郑某雄等10人以河砂为村集体的资源为由,采取拦车、阻拦施工、放钉扎车胎等手段,通过威胁、恐吓、殴打他人等方式,长期向在保亭县保城镇某村河段采砂的企业和个人收取所谓的“砂场承包金”、“集体赞助费”、过路费、过节费。逐渐形成了以郑某文、郑某雄为纠集者,被告人郑某亮、郑某轮、郑某章、郑某桂、郑某良、郑某平、郑某、郑某参为成员的恶势力,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打响以来,保亭法院严格按照省委、省高院、县委的决策部署,集中精锐,攻坚克难,从严从重从快,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案件清零工作进度,现已完成扫黑除恶诉讼案件清零工作。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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