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倩)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年11月6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路过海口市美兰区某某路115号时发现其大门未锁,便潜入海口市美兰区某某路115号三楼查看情况,发现该楼层房门也未锁且无人在家,于是四处翻找财物,五分钟后,被害人回到家中发现了王某并报警,王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查,王某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五次获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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