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礼宪)近日,海南省琼中县人民法院当庭调解结案了一宗标的额为3545334.32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达到了良好的案件审理效果。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为服务自贸港建设及维护当地良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出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据了解,该案被告叶女士是学校、培训机构的电脑供应商,因业务发展需要,叶女士向琼中某信用社借款3990000元。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开学滞后,影响到叶女士的业务开展及收益,叶女士出现了不能依约按期还贷的违约情况。为此,2020年4月17日,原告琼中某信用社将叶女士告上法院,请求叶女士还款付息共计3545334.32元。
承办法官在开庭过程中,了解到叶女士主要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影响其业务开展及收益而导致逾期还贷,双方有调解的基础及意愿。为此,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直接对原告、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努力,终于促使原告与被告达成分期、分批还款协议,由被告叶女士在2021年底前将贷款还清。
琼中法院院长王之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每一宗案件的审理及参与社会基层综合治理来服务自贸区港建设;充分利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禁毒大会战专项工作成果来搭建、维护好辖区营商环境。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