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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检察院扎实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7日内回复率100%

2020-06-12 12:56:43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颜树宗 刘蓓)6月12日上午,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儋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静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上,林静通报了2019年以来儋州检察院关于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的情况。2019年以来,该院共接待群众来访177人次,受理各类群众信访96件,其中具备回复条件的88件,均在7日内通过短信、电话、回复函等形式回复受理、移送情况,7日内程序回复率为100%;属于该院管辖并分流各部门办理的信访件79件,其中具备回复条件且达到3个月办理答复期限的66件,均已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情况,答复率为100%。该院7日内回复和3个月办理情况答复均做到了“应回尽回”“能回尽回”。
  
  据发布会介绍,儋州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检察长陈旭等院领导带头接访、办理信访案件,亲自答复信访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检察环节案结事了人和。
  
  一是坚持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作为“一把手”“全院性”工程来抓,推动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取得实效。
  
  二是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全面学习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具体要求以及《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让干警准确掌握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理情况答复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强化回复答复期限意识,让按期回复答复成为办案自觉。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设立群众信访回复答复专门台账、建立专人催办督办制度和每周检查、每月通报制度,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释法说理,对办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信访案件,都紧紧围绕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诉求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结合审查认定的事实和依据,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关心的信访问题,促进案件事了人和,息诉罢访。
  
  五是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根据案件办理具体情况,组织召开案件公开答复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信访人所在村(居)委会代表参加案件公开答复会,让信访案件办理置于阳光之下,增强答复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9年以来,儋州检察院共公开答复信访案件5件。
  
  发布会还通报了2件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答复”制度的典型案例并详细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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