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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检察院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控告申诉工作

2020-06-15 16:43:46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陈吟霜)2019年以来,海南省澄迈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水平,全力做实控告申诉工作。
  
  坚持“五保障”,筑牢为民“强基石”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意识,澄迈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信访职责。积极落实检察长周二接待日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
 

  二是加强人员保障。结合院内设机构改革实际,澄迈检察院进一步整合人员力量,及时更新接访人员情况一览表,做到全员参与信、访、电的接待答复工作,为扎实有效开展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人员基础。
 

  三是加强设施保障。按照高检院、省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澄迈检察院积极推进设施建设,设立值班律师接访室、配置高拍仪、搭建集控告、申诉、举报、投诉、查询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来访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
 

  四是加强责任保障。压实牵头责任,澄迈检察院通过完善信访事项系统录入和部门转交接手续,实现线索集中受理、审查分流、跟踪处理、依法答复,确保群众的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是加强值班律师参与信访化解保障。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澄迈检察院积极协调值班律师每周到该检察院坐班接访,为信访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借助律师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疏导,妥善化解矛盾。2019年以来,律师接访案件12件,为13人次来访群众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解答,来访群众对律师接访感到非常满意。
  
  发挥“小切口”,做好服务“大文章”
  
  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小切口”。澄迈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窗口”部门在服务保障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畅通群众来访途径。检察服务中心以“让窗口更亮、让服务更实”为工作标准,建立健全了信、访、电、网的举报服务体系,2019年以来,妥善处理各类信访和线索132件,信访回复率达100%,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发布网上公告,向广大群众公布该院邮寄地址、服务热线、网络信访渠道等,倡导群众通过来信、来电及网络信访等方式反映诉求,促进检民沟通更加顺畅。
  
  二是创新“五心”工作法接待来访群众。控申检察官办案组时刻遵循“接待来访者要热心,听其诉说要诚心,记录举报内容要细心,解答求助问题要真心,进行释法说理和思想工作要耐心”的工作标准,拉近来访人和检察机关的心理距离。
  
  三是积极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澄迈检察院积极融入发展大局,依法稳妥办理涉企信访立案监督案件,主动靠前服务履职,致力营造优质营商法治环境,当好民营企业发展道路上的合法权益守护者。
  
  关注“小信件”,守护民生“大情怀”
  
  澄迈检察院学习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指示精神,领会精神,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增强为民服务本领。
  
  一是及时组织人员学习信访新规定,积极参与信访2.0系统培训,坚持以“找差距、抓落实、补短板”为标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回复工作,切实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二是建立“日登记、周检查、月跟踪、全程留痕”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目前,澄迈检察院来信统一由专人接收、登记、分流、办理、回复和归档,坚持每日对来信及时登记,每周对本周内接收的信件结束审查分流;对于诉求相对简单、管辖权明确的来信事项,在七日内一次性告知来信人接收、分流处理情况;对于有多重信访诉求或管辖不明的来信事项,第一时间告知来信接收情况,再由检察官作进一步审查判断和分流处置,并答复来信人;对于重大复杂、上级院转办等来信事项,及时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沟通交流,争取上级院的支持与指导,必要时向检察长汇报信件情况。同时,每月对群众来信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督促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时答复信访人。2019年以来,所审查办理群众来信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符合该院管辖的,均做到“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始终坚持接诉即办,担当有为,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亲和力和公信力。
  
  三是全程跟踪转办信访线索。澄迈检察院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信访矛盾纠纷。主动与各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形成信访接待联动机制和有效沟通渠道,实现“窗口”检察官与案件承办检察官信息共享。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强化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2019年以来,澄迈检察院把司法救助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认真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助力精准脱贫。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例如,2019年11月,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中,考虑到被害人何某某父亲已去世,母亲系智力残疾人,兄弟姐妹均系学龄儿童,全家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该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机制,积极联合各职能部门为被害人何某某办好相关手续,依法为其申请3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刑事被害人送去了温暖,最大限度地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截止至今年5月份,澄迈检察院已办理6件司法救助案件,救助总金额人民币14万元。
 
  
  [编辑:牛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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