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凤灵 白黎)近日,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某城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委派两名代表,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天琳赠送了一面印有“正气浩然,排忧解难”字样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官的真诚谢意。
该案是一起因房屋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2017年10月,城投公司与海南某酒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该酒店7楼毛坯场地用于办公,租期为5年,双方对租金、支付方式、违约等方面的内容均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城投公司向该酒店支付了2019年之前的场地租金,并对承租的毛坯房屋进行装修,后因政策变动、公司业务调整等原因,城投公司并未实际使用该房屋,也一直未支付之后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该酒店遂将城投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城投公司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等费用共38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终止双方的租赁合同,城投公司应向海南某酒店腾退、交还租赁场地,并支付拖欠的租金12.6万元及相应的违约金、房屋占用费。城投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至海南二中院。
海南二中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反复仔细阅卷了解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但由于双方对抵扣租金数额及支付租金的截止时间均有异议,因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主审法官在考虑到一方当事人为外省来琼投资企业,另一方为海南本地民营企业的情况后认为,若能调解结案,不仅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解决纠纷实现共赢,还可以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风险,让外来投资企业对海南西部营商环境充满信心,因此,主审法官提出了初步的调解方案,但双方不予接受。
为顺利促成调解,主审法官多次与两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在主审法官的努力下,最终促成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城投公司分两期向海南某酒店支付租金,交还租赁房屋,且一并转让添附的设备设施。至此,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保护了海南本地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外省来琼投资的企业争取了资金筹付时间,不仅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还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投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信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牛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