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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8户农民收回近百亩土地 海南昌江法院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系列案

2020-06-19 15:30:37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林小映)6月18日下午,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陈某家庭承包经营户等18户与被执行人海南昌江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系列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履行退出土地义务,法院现场将涉案的91.36亩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18户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
  据了解,18户申请执行人系昌江县某村委会的农户,自1997年开始便以家庭承包方式依法承包了涉案土地。2015年8月,该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引进被执行人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发展养殖业,并将涉案土地出租给该公司经营。后农户认为涉案土地的出租没有征得其本人同意,便以该公司作为被告,镇政府、村委会作为第三人,诉至昌江法院,要求返还土地及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清理完毕所侵占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并将土地返还给原告,同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后该公司及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二中院提起上诉,最终省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昌江法院党组书记钟振强到现场指挥案件执行
  2019年,该案的15户农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文书,后经法院组织协商,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251352.24元的经济赔偿义务,但未履行土地返还义务。2020年,该案再次立案执行,经双方一致同意,申请执行人增加至18户,共要求被执行人返还土地91.36亩,同时赔偿新增加的3户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共计157376.87元。
  
执行法官组织申请执行人到法院了解情况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执行干警多次到涉案地块进行现场勘查,并与镇政府相关领导、双方当事人等进行沟通了解,听取多方的意见建议,最终决定采取整体连块执行的思路。双方本着减少纠纷、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最终同意采取该执行方案,并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返还土地,申请执行人自愿自行分割处理,并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和承担测绘费等。同时,被执行人与新增加的3户申请执行人就赔偿经济损失的相关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给付义务。
  
执行法官指导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土地的界线进行标记
  为确保案件执行的公平公正,避免农户与该公司今后再发生矛盾冲突,6月12日至18日,执行实施组和司法鉴定小组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和测绘公司人员到现场对涉案土地进行指认界线和测绘,沟通案件执行的具体事宜。18日下午,在昌江党组书记钟振强、执行局局长符家荣的主持见证下,被执行人正式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系列难案圆满执结。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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