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吉桂莹)6月18日上午,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法官、琼中检察院检察官及琼中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共同促成一件涉嫌寻衅滋事案件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2006年2月,黄某某酒后殴打被害人王某政并与王某某打砸被害人王某政的摩托车,造成被害人王某政的摩托车以及摩托车上的财物损毁。
调解员李琼珍了解案件情况后,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法院、检察院和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三方协作下,黄某某与王某某向被害人王某政道歉并达成和解,同时赔偿被害人王某政的损失。琼中法院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据悉,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琼中法院不断拓宽思路,致力于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路径,打造“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体系,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有效提升了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权威性。
[编辑:牛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