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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涉黑案件宣判 海南五指山法院涉黑恶案件审理获阶段性“清零”

2020-06-24 09:36:38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王烁)6月22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潘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至此,五指山法院完成了现阶段审判扫黑除恶“积案清零”的工作。
  
  经查证,2012年,被告人潘某加入了“月亮帮”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参与新市场拆迁、打砸拉砖车、到按摩店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活动,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2013年,被告人潘某分别伙同“月亮帮”成员两次到五指山市理文路候鸟花园某铺面收保护费合计人民币2000元,潘某分得600元。后潘某于2020年4月9日到五指山市公安局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参加“月亮帮”黑社会性质组织,接受组织管理,参与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月亮帮”黑社会性质组织名义伙同组织成员到候鸟花园某铺面按摩店收取保护费,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其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五指山法院一直坚定不移保持严惩高压态势。自2020年4月初,海南省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积案”清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五指山法院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5人。目前,该院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审结,提前完成了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清零”工作。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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