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运明)近日,海南陵水法院执行局通过发挥与陵水县公安局的联动机制,成功扣押被执行人郑某的一辆小汽车,从而执结了三宗案件,充分发挥了执行联动机制效能,提升执行效率。
承办法官在收到被执行人郑某三宗执行案件后,通过前往其居住地先后多方查找均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郑某本人的下落,通过短信告知其应履行法律义务,郑某也以各种理由搪塞,未主动履行。虽然法院对郑某名下的车辆进行查封,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针对此情形,承办法官与县公安局交管部门沟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进行布控事宜。县公安局在接到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的法律文书后,积极配合,采用技术手段于6月21日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行踪并对该车辆予以扣押。法院执行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扣押现场并与公安干警办理了交接手续。
在得知自己的车辆被法院扣押后,被执行人郑某于6月22日上午带着三宗执行案件的案款现身法院,主动将执行款项交付给了三位申请执行人,三宗案件也得以执行完毕。
据介绍,在以往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常常只是单纯的向车辆管理部门送达查封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于不能实际的控制车辆,而只能限制车辆所有人在车辆买卖时的过户登记,导致大多数被执行人抱着“我不办理过户,你就拿我没辙”的心理,对法院的执行措施置之不理,由此导致司法威慑力度不大,执行效果不佳,很难促动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地履行义务。而通过联合公安、工商、金融等多个部门建立起执行联动机制,能有效地震慑那些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促使其自动履行。
下一步,陵水法院将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扎牢执行联动机制的网络,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形,从而有力促进案件执结。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