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1日上午,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通报该院2020年上半年关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录报告情况以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情况,传达学习了高检院通报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和省委政法委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违反“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琼海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佟莉莉,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正日主持。
会上,第六检察部主任邓智标首先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琼海检察院各部门填报重大事项和开展谈话提醒的总体情况,带头全文学习了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关于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和通报,对涉及的正反面案例进行具体分析解读。根据会议要求,邓智标还详细解读了高检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和相关谈话提醒方面的制度文件,并提出了开展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汇报了2020年第二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的一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佟莉莉在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后,结合琼海检察院工作实际,对做好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要深入贯彻“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和谈话提醒制度,准确把握制度要求,认真进行填报。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谈话提醒的执行情况作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具体业务工作相融合,以抓党风廉政建设促业务发展,要落实重大案件情况及时向检察长报告制度、要强化干警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纪律,第六检察部要发挥检务督察职能优势,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对业务工作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开展重点督察。
三是要抓好制度落实。要继续完善党风廉政机制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落实,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干警的行为,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供稿单位:琼海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牛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