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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不停歇 一起向毒品说“NO”! 海南澄迈检察院开展2020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2020-07-06 11:05:40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宋昀倬)近日,记者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6月以来,深入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禁毒宣传下基层——全民禁毒社区行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打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澄迈检察院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印发<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展禁毒宣传下基层-全民禁毒社区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贯彻县禁毒办印发的《澄迈县2020年全民禁毒宣传月实施方案》,积极部署工作安排,及时制定了《澄迈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全民禁毒宣传月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部门,通过整合第五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派驻乡镇检察室、办公室等部门干警力量,保障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6月24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与澄迈检察院联合文儒镇政府、文儒派出所等单位在澄迈县文儒镇开展2020年“6.26”国际禁毒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基层行主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35份;同日,澄迈检察院福山检察室联合福山镇政府、福山派出所来到福山镇花场小学开展禁毒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同日,澄迈检察院老城检察室联合老城镇司法所来到老城镇财政所门口处开展禁毒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30余份。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意识。6月23日上午,由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屈幸坚、黄某甲、杨某某、黄某乙涉嫌贩卖毒品罪、周翔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在澄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5名永发中学的学生前来旁听。将禁毒课堂搬到法庭,使青少年对毒品的危害、涉毒法律法规有更直观、更深入地认识,强化了对青少年的禁毒警示教育,使青少年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远离毒品、健康的校园环境。利用乡镇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农村的优势,先后到澄迈县金江镇、福山镇、老城镇、桥头镇等4个乡镇,深入金江镇的金和小区、金祥小区、世纪花园、金外滩、瑞佳花园、半山花园、金江镇城东居委会、桥头镇的昌堂村、玉包港、福山镇的农光农场、工商银行以及老城镇的孟乐新村御泉名都小区、龙凤村街道等13处地点开展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共计悬挂横幅10条,发放各类禁毒宣传手册210册,粘贴禁毒海报15张,设置禁毒宣传栏5个,扩大了禁毒宣传在社区、乡镇的影响力。
  
  为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大力宣传禁毒教育知识,发挥人民群众在禁毒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6月11日,澄迈检察院深入澄迈县老城镇,通过设点咨询的方式,在老城镇财政所门口处开展禁毒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利用LED显示屏,在澄迈县人流量较大的南亚广场,播放一个月的禁毒宣传短片《别让“我以为”变成“我后悔”》。6月11日,到澄迈县白莲中心学校,为160名师生开展了一次法治教育讲座,发放禁毒宣传手册160册。推进禁毒扶贫相结合,在该院帮扶责任点文儒镇加月村委会、昌文村委会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悬挂“依法禁毒你我他无毒无忧千万家”的禁毒横幅,发挥网络客户端覆盖面广、传播快等优势,及时发布及推送禁毒活动开展情况、涉毒法律法规等禁毒文章6篇。
  
  2020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不仅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开展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禁毒意识,让禁毒知识深入人心。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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