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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法院院长何昌恩到千家镇调研农村土地“三过”问题和多元解纷情况

2020-07-07 16:32:43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葛子龙)7月4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昌恩到千家镇调研农村土地“三过”问题和多元解纷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千家镇纪委书记王锦彬汇报了该镇农村土地“三过”问题清理整改的基本情况;千家镇镇长唐定孝介绍了自农垦兵团改制以来,该镇土地权属发展变化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的基本情况,以及目前涉及的主要纠纷类型和存在的问题困难。随后,何昌恩与其他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实施、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款分配等问题和农村土地的现状及矛盾进行分析研讨。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土地纠纷方面的问题,何昌恩一一进行了解答,并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要坚持以和解协商为主。农村土地“三过”问题,应从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来考虑,建议镇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纪委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引导承包方着眼农村土地升值的客观形势,理解和支持县政府的土地“三过”专项整治工作,从承包期限、面积、市场发展趋势及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分析“三过”对农村土地利用造成的严重问题,引导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平协商,遵循契约精神,自愿变更合同价款,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维护农民及村民小组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坚持依法依规解决。乐东法院将针对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成立专门的合议庭,坚持依法审理,统一裁判尺度,通过加强司法调解、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督促合同依法履行。同时充分利用《民法典》即将实施的契机,就“三过”问题积极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请示,研究吃透相关司法政策,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是要坚持多元化解。土地“三过”问题纠纷处理难度非常大,需要多部门联动,相互配合。要坚持在政府的领导、协调作用下,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化解土地纠纷方面的作用,尤其是要支持农村土地仲裁委依法开展工作,形成互动、协调的诉调对接大调解格局,构建镇司法所(村调委)—国土所—农村土地仲裁委—法院(法庭)多向互动、协同化解纠纷模式,有效解决村民与村委会和土地承包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推动农村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
  
  四是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加大对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土地流转及流转纠纷处理方面的规定,引导广大群众规范有序流转,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以全国乡村治理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整合镇、村调解员力量,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帮助群众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指导、审查,引导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会后,千家镇党委书记石大平表示,由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等原因,涉及土地纠纷的问题越来越多,镇村在处理土地方面的问题时遇到了不少难题,乐东法院以座谈会的方式,让他们对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处理土地纠纷问题指明了方向。
 
  
  [编辑:牛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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