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海南昌江法院到县残联交流助残服务工作

2020-07-08 09:52:34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肖忠娥)为更好地为残障人士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7月6日下午,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陆海江一行到县残联,就如何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工作进行交流。
 

  陆海江首先介绍了昌江法院根据省高院、省残联《为残障人士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精神要求,为残障当事人提供的一系列司法服务和受理涉残案件情况。随后,昌江县残联理事长庄恒川介绍了全县残障人士管理及助残服务情况,并希望今后能加强与昌江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助残服务工作。此外,双方还就残障人士服务资源共享及沟通协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近年来,昌江法院主动承担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职责,开通了残障人士维权绿色通道,通过健全无障碍设施,提供人性化诉讼服务,实行诉讼费缓、减、免等多项举措,切实为残障人士维权提供便利,近三年来共审理涉残案件60余件。
  
  下一步,昌江法院还将继续加强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一是从受理涉残障人士案件开始,在立案、审理等环节为涉残案件盖上“绿色印章”,全程贯彻“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原则,方便残障当事人进行各项诉讼活动。
  
  二是与县残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残障人士维权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助残合力,为残障人士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是采用相对灵活的审判工作机制,加大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当庭结案、上门调解、就地执行等工作力度,降低残障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实现残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探索多元化解涉残案件,加强与县政府、县残联及残障当事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社区、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联系,并邀请县残联工作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或人民调解员参与涉残案件的调解工作,合力化解纠纷。
 
  
  [编辑:牛淑霞]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