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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倾力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

2020-07-09 11:45:36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毛雨佳 刘昕昕)7月8日下午,当事人康某的哥哥、同时也是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康某某赶到龙华区人民法院,找到法官曹志东送上“审判严明捍正义、调解英明彰公义”的锦旗,紧紧的握住曹志东的手,激动的说:“谢谢法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起源于四年前,当时初出校门的康某在广州一个互联网大会上遇见了自己曾工作过的养发馆老板文某某,文某某介绍了自己开发的“海南商城APP”项目。在文某某乐观介绍项目前景并发出邀请后,康某同意合作,并将自己的存款、借款合计100000元交给文某某。双方约定,项目成功后,文某某要向康某返还100000元投资款和100000元利润。孰料,由于海南商城APP要正式启动上线的一个云接口迟迟办不下来,预先看好这个项目并希望高价收购的香港公司放弃了收购。待所有手续齐备,文某某又因为在寻找投资的过程中数次遭遇欺骗,这个本来前景看好的项目最终失败。康某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青年,借钱进行投资,结果投资失败遭受心理和金钱上的双重打击。为了挽回损失,康某多次找到文某某,希望文某某返还投资款,文某某虽答应归还200000元,却始终无力给予实质性回应,康某无奈只得向龙华法院起诉要求文某某归还200000元并支付利息72000元。
  
  法官曹志东审理该案时,向原告释明了该案的法律关系系合伙协议纠纷,投资风险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康某某原本信心满满,在听到法官的释明后失望之极,其向法官陈情,其弟弟初出校门,借钱投资,结果血本无归,还因此背负了极大的经济压力,这几年的生活都受到很大影响。庭审过程中,文某某坚持该案是双方合伙投资,自己并不负有还款义务。
  
  庭审结束后,法官曹志东反复思考,反复权衡双方的利害得失,认为如果只是僵硬的按法条判决并非该案最好的解决方式。思虑至此,曹法官给被告文某某打去电话,探询文某某对康某的看法,文某某在电话中评价小康是个好青年,只是被自己的投资项目给拖累了,自己也很愧疚,也很想补偿康某,只是目前自己确实没有足够的能力归还康某的投资款。法官听到此处知道双方有和解的基础,就向文某某提议,可以考虑分期偿还,还款期限长一点也没关系。文某某于是提出,自己愿意归还康某的100000元投资款,只是每个月只能还2000元,待自己的经济情况改善时,愿意增加还款金额。
  
  法官马上联系康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康某某,在得知文某某的条件后,康某某提出应按当初双方商议还款事宜时文某某答应的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利息。文某某得知这一条件后,表示利息太高,自己还款有困难,法官建议文某某最起码过去四年多的利息还是应该支付,至于未来的还款期限里,法官再做做原告的工作,让他放弃未来还款期限里的利息。文某某表示同意。
  
  法官又联系了康某某,并告诫康某某不宜提出过高的要求以致浇灭了文某某的还款意愿,最后得不偿失。康某某听从了法官的劝告,表示考虑到文某某现在确有困难,同意文某某只归还过去四年多的利息计50000元,未来的还款期限里,文某某无须再支付利息,但文某某必须在未来五年内支付完毕150000元。法官再次联系文某某,对于康某某的最新条件,文某某全部接受。至此,耗时近两个小时、来回反复、利害说尽的电话沟通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一个本来会剑拔弩张、怨气横生的结局最终换成了和气共生、案结事了。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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