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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中法院努力探索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 护航“控辍保学”

2020-07-15 11:11:41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梁泽敏)近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依法控辍保学,并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长期以来,受边远闭塞、贫困等诸多因素影响,琼中县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发展,部分群众“读书无用论”、“读书破财论”等思想根深蒂固,对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现象较为突出。截止5月底,琼中县仍有36名贫困户家庭子女,63名一般户家庭子女,共99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厌学、逃学及辍学的情况。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至6月3日,琼中县仍有5名贫困家庭子女,21名一般户家庭子女未返校。面对严峻的控辍保学形势,琼中法院主动担当,积极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全力推进控辍保学工作的开展。
  
  控辍保学实际工作中,琼中教育局及相关部门采取了法制宣传、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方法和措施均未取得理想效果。就如何解决这一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瓶颈问题,琼中县委书记徐斌表示,要在法院的支持下依法控辍保学,通过司法途径降低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接到任务后,琼中法院立即组织法官前往营根镇、上安乡等辍学情况较为严重的乡镇,实地了解情况并会同政府和村委会等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就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中可能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了具体讲解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指派法官深入个别辍学学生家中,详细了解辍学原因,并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明,告知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规劝家长及时将子女送至学校接受教育。
  
  经多方共同努力,仍有部分辍学学生家长未将其子女送至学校。为了解决这一“顽疾”,琼中法院院长王之亲自带队前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向行政机关阐明法律适用、程序性事项及适用时限等问题,指导行政机关对2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进行行政处罚。但2位监护人在规定时限内经催告仍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根据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有关规定,王之主动向屯昌法院说明情况,经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决定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向屯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上诉2宗案件均为经敦促、动员、教育、批评后仍拒绝将子女送进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典型案例,依法应进入法院非诉审查程序,但在海南省法院中未有先例且属于新类型案件。在此情况下,琼中法院积极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示汇报,并得到了省一中院领导和行政庭的大力支持。同时积极与屯昌法院对接,争取实现信息及时互通,确保控辍保学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6月22日至23日,屯昌法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分别在琼中民族思源学校和琼中中学对2宗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此举受到了琼中教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家长的一致好评。截止7月10日,26名辍学学生均已重返校园,琼中县已完成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目标任务。
  
  下一步,琼中法院将在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大背景下,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探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后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属地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审判权与行政权保持良性互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编辑:牛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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