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男子犯强制猥亵罪被五指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9-02-25 10:10:40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王烁)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强制猥亵罪案件,以强制猥亵罪对被告人王某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明,2018年10月31日,被告人王某杰事先到五指山市毛阳镇王某连家的橡胶园内守候,9时30分左右,王某连到橡胶园准备干活,王某杰蹲守到王某连后强行拉住她并将其控制,王某连虽强力反抗,但被强行拉到橡胶园偏僻的位置进行强制猥亵。王某连极力反抗,在反抗过程中,将被告人王某杰的左手砍伤并成功挣脱,王某杰受伤后往山下逃跑了。被害人王某连立即向公安报警,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成功将被告人王某杰抓获。被害人王某连在强力反抗过程中,被王某杰强行拖拉致伤,经五指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连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告人王某杰被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五指山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证据予以确认,对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王某杰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证据及量刑意见均无异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审判法官表示,对于性骚扰的惩罚,大部分人的认识尚停留道德谴责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阶段。实际上,《刑法》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早已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三条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责任编辑:宁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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