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媛媛)7月21日,海南万宁法院刑庭法官前往万宁市兴隆墟华侨农场某队,在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醉酒驾驶案。通过让群众身临其境了解法庭审理过程,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达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提高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据了解,2019年5月24日下午,被告人林某泽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万宁市兴隆墟兴生中路煤气站路口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被告人抽血送检,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超出国家行业醉酒驾驶标准。被告人于2020年6月3日被抓获归案后,因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不宜羁押,于2020年6月5日被公安局取保候审。
万宁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到庭受审,决定到被告人居住地开展巡回审。一方面便于案件的审理,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审理该案,组织当地群众旁听,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益。开庭当天,共有村委会干部、群众约30人旁听。案件经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泽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万宁法院始终重视巡回审判工作的开展,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将巡回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