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十一大队大队长于汝华荣获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个人”称号。

十一大队作为病残戒毒人员收治大队,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性质危险。作为十一大队大队长,于汝华冒着被传染的风险,带头深入戒毒人员居住宿舍,了解戒毒人员的身体、心理特征状况,积累了许多珍贵的资料。在原有病残戒毒人员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戒毒人员的病残状况,按“病残”程度制定病残戒毒人员分层管理标准,对病残戒毒人员实行分层管理。

作为一名长期在戒毒一线工作的“老民警”,于汝华安全意识“严”是出了名的。对于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眼里揉不得沙子,容不得半点马虎。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于汝华同志在值完夜班后利用补休时间,到解放军187医院咨询相关医疗专业知识,针对病残戒毒人员疾病多与吸毒并发症相关,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疾病高发的特殊情况,与大队其他民警制定了病残戒毒人员病情排摸制度、生活规范制度、病情档案管理制度。
于汝华将心理脱毒作为戒毒工作成功“风向标”,在各项工作中,践行以“人文教育唤回自尊,以心灵关爱塑造人格”理念。针对戒毒人员不同时期心理特征和思想变化,他因人施教,采取集中讲课、个别谈话、社会帮教、亲友规劝等多种形式,让戒毒人员重新找回生活的信心,从心理上给戒毒人员平等的感受,让戒毒人员体会平等和尊重,增强戒毒人员的人格自尊和抵御毒品的自信,为他们重返社会做好心理准备。

为了更好的将职能向社会责任延伸,于汝华还多次组织党员民警到海口市海口港社区等居民社区、白驹学校等中小学进行禁毒法制教育,结合真实案例耐心讲解各种毒品的特征和危害,帮助人民群众了解有关毒品的知识,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远离毒品,提高拒毒防毒意识,扩大禁毒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自担任十一大队党支部书记以来,于汝华不断加强和完善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抓党建促队建,实现党建与业务双促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发挥党支部在三年禁毒大会战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各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嘉奖、表彰,先后获得集体三等功一次、先进党支部称号两次、先进党组织称号两次、先进集体称号三次;2016年6月被海南省禁毒委评为海南省禁毒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被省禁毒委评为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第一阶段先进集体;2018年被省工会评为先进小家;大队民警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14人,获得全国禁毒堵源截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人。
勤勤恳恳,爱岗敬业,是于汝华真实的工作写照。肩负重任,不辱使命,是于汝华用行动诠释了敢于担当的精神。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