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海南澄迈检察院公开听证2起拟决定不起诉案件

2020-08-12 18:36:38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梅艺馨 王雯)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增加检察办案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8月12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对曾某某妨害公务案、胡某某危险驾驶案两起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审查。澄迈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云林主持会议,案件承办人、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省级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出席听证。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了案卷材料,依法讯问了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拟对曾某某、胡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为征询各方意见,遂召开听证会。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就曾某某妨害公务案、胡某某危险驾驶案中认定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作详细介绍,并对该两起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全面阐述。听取介绍后,与会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并进行认真评议,并一致认为,案件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运用法律得当,审查程序合法,做到了公正司法,同意澄迈检察院对曾某某妨害公务案、胡某某危险驾驶案的拟不起诉意见。
 

  考虑到两起案件的特殊性,澄迈检察院将综合考虑与会代表意见,认真研究,依法对该案作出公正处理决定。
  
  “这是我们第一次参加澄迈县检察院的案件公开听证会,通过这次听证会,感觉像上了一堂生动的检察公开课和普法教育课!希望这种方式能够大力推广,让更多人了解检察工作。”参加完公开听证会后,省级人民监督员纪文宣、谭仁斌说道。
  
  此次公开听证会彰显了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透明度”,是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保证了司法公平、公正、公开,以人民看的见的方式彰显了司法公正,实现了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澄迈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发挥公开审查听证的作用,不断牢固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的意识,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强化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公平正义,又体会到司法温度。
 
  
  [编辑:牛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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