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罗佳)近日,一男子谎报警情,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经详细调查,最终将谎报警情的男子依法处置。
1月29日9时35分,鹿回头派出所接到市民罗先生报警称,位于鹿回头某小区8栋A单元305房被盗10000元现金。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屋内的门窗和室内均未有被盗痕迹,并且关于被盗过程、时间和具体财物数量,罗先生均含糊不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民警判断罗先生可能存在谎报警情。
经进一步询问,报案人罗某青(男,49岁)最终如实陈述其因女儿每周给的300元生活费不够花,便谎报假警的违法事实。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罗某青已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予以行政拘留5日。
三亚警方提示,110报警服务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危险时的依靠,不能把报警当儿戏,更不能随意谎报警情,扰乱社会秩序。对虚报、谎报110或者恶意报警,扰乱警务秩序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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