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清清)8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专委黄一哲、民一庭庭长陈海燕一行到澄迈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澄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昌盛,副院长韩柏定和部分民事法官参与座谈。
昌盛对澄迈法院上半年收结案情况及结案率进行简要汇报,并希望海南一中院能从审判思路、审判标准及法律适用方面给予重点指导。黄一哲认真听取了汇报和发言,充分肯定了澄迈法院上半年的结案情况,并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及法律专业知识,强调在办理房地产纠纷案件中,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的要求,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判,力求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应积极与上级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法官沟通、联系、交流办案经验,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办理破产案件的程序,畅通工作渠道,提升办理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
会上,澄迈法院法官也就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向上级法院请教、咨询。
下一步,澄迈法院将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加强业务学习和研讨,开拓审判思路,提升审判能力,全面提高办案质量,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