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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法院四项措施加强调研工作

2020-08-21 10:09:35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范富霞)近期,为贯彻落实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理论研究与调查研究在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院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升调研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干警理论素养和调研能力,澄迈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加强调研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将调研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澄迈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理论研究与调查研究工作,把调研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来推进,让干警充分认识到加强理论研究与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办案与调研同步抓,营造又能办案又能调研的氛围。
  
  二是院领导带头开展调研,发挥领导“头雁效应”。形成调研工作领导抓、抓领导的机制;一把手结合辖区的特点,积极带头参加课题研究及其他突出问题的研究;分管院领导协助一把手抓调研,抓好分管范围内调研工作的协调、推动、统筹。
  
  三是建立调研工作督导机制,确保调研工作落到实处。指定并发布调研工作方案,院庭长围绕调研工作重点,结合调研的任务和要求,在自身调研的同时,对法院、分管部门、所在部门的调研工作进行督导。各部门确立兼职人员,根据上级法院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征集调研成果的要求及本院工作实际进行调研任务分配,形成良性运转机制。
  
  四是建立调研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调研工作积极性。将调研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干警的业绩考核,加大调研成果考评权重系数。院党组积极支持调研工作的开展,培养干警勤于思考、善于调研的氛围,从调研成果的丰富性,调研成果推动工作情况,对于本院工作的贡献、效益、转化等多角度对调研成果进行评价,引导干警积极调研。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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